在迪拜, 强制清算又称“清盘”,通常是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的最后手段。这项基于法院的程序旨在将公司资产分配给债权人,为破产扰乱正常业务运营提供解决方案。
强制清算通常由法院命令在清盘申请后启动。通常,此申请由债权人提出,但公司董事或股东也可以发起。强制采取这一激烈措施的主要原因是破产——即公司无法再履行其财务义务的情况。一旦提出申请,法院将审查案件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清算。
如果法院决定清算,则会发出清盘令。该决定标志着正式程序的开始,即由指定的清算人接管公司的运营。董事不再拥有控制权,清算人负责管理公司资产的出售。这些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,将被出售以偿还公司债务。资产出售后,公司解散,公司名称将从公司登记册中删除。
对于涉案债权人来说,强制清算可以收回未偿债务。但是,他们必须向清算人提供债权证明,清算人随后会评估每项债权的有效性。不幸的是,一旦下达清盘令,员工就会被自动解雇,尽管根据阿联酋劳动法,他们可能有权获得赔偿。
强制清算也会影响公司的董事。他们的职责和权力将被终止,他们可能需要协助清算人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。此外,如果董事被判犯有不法或欺诈行为,他们可能会面临严重后果。这可能包括对公司债务承担个人责任、取消未来董事职位或受到经济处罚。
有时,公司可能会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债务问题,从而有可能避免强制清算带来的更严重影响。这些协议可以开辟自愿清盘的途径,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清算过程。
迪拜强制清算是对企业破产的一种结构化应对措施,旨在公平解决债权人、员工和董事的财务问题。虽然强制清算是一种严格的法律补救措施,但了解这一流程可以提高透明度和准备度,确保相关方有效应对复杂情况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