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释为什么被拒?
2022年第38号联邦法令(《刑事诉讼法》)在临时释放为强制性的情形之外,赋予检察官或法官裁量权(第109条第1款)。它没有列出理由,但释放通常根据指控的严重性、证据和逃跑风险来评估。
对于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,释放需要总检察长或副总检察长批准(第108条第1款)。
我可以再次申请吗?
可以。检察机关可以在案件移送法院之前,随时依职权或应您的请求下令临时释放(第108条第2款)。
案件进入法院后,您向该法院申请,由其决定释放、羁押或电子监控(第113条)。
我可以对延长羁押提出异议吗?
可以。被告人可以对法官延长羁押的决定提出上诉(第133条第2款),在24小时内向刑事法院书记处提交(第135条)。对在您缺席时作出的延长,申诉须在三天内提出(第107条第3款)。
期限很短,所以律师应当从第一次庭审起就介入。
什么能使新的申请更有力?
情况的变化:更强的担保、担保人、固定住所、工作证明、削弱案件的证据,或提供出境禁令作为保障。
我们以书面形式准备这些,并在下一次请求时提出。
首先应该做什么?
询问为什么拒绝释放
理由指导下一次申请。
把24小时和3天的期限记入日程
上诉期限很短。
加强申请
担保人、地址、文件。
让家人知情
探视和通话可能受到限制。
请致电 +971 50 653 1334 或通过 WhatsApp 联系我们,我们随时回复。
常见问题
我有多长时间对延长提出异议?
24小时内上诉(第135条),在您缺席时作出的,三天内申诉(第107条第3款)。
检察机关以后可以释放我吗?
可以,在案件移送法院之前任何时候(第108条第2款)。
移送法院会终结我的机会吗?
不会。法院可以依申请释放您(第113条)。
被害人可以反对吗?
被害人不能请求羁押您,其陈述在释放中不被听取(第114条)。
相关指南
资料来源
资料来源:阿联酋立法门户网站上的2022年第38号联邦法令《刑事诉讼法》官方文本,核实日期为2026年10月9日。译本与阿拉伯文原文不一致时,以阿拉伯文为准。
本页为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
本页为英文指南的中文译本。如有出入,以英文版本和法律的官方文本为准。 阅读英文版
